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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县紫梅小学办学章程         ★★★ 【字体:

安吉县紫梅小学办学章程


作者:肖克思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学校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校办学章程。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
第三条  学校是全民所有制的六年制公立完全小学。地址为梅溪镇龙翔路桃花冲。下属各完小的地址是:
马村完小:梅溪镇马村村。
小溪口完小:梅溪镇小溪口村。
宗址完小:梅溪镇宗址村。
第四条  学制:学校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全日制教育。
第五条  学校办学宗旨: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全体教师,面向全面素质,全面提高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基本素养。
第六条  学校办学理念:弘扬紫梅精神,培育梅格人才。
校风:顽强、适应、发展、成功。
学风:励志、敏学、健美、创造。
教风:垂范、博爱、开拓、培正。
第七条  学校培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梅格人才。
第八条  在国家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下,学校受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和管理,走自主发展道路,进行特色学校建设,创立学校品牌。
第九条  学校实行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章   学籍管理
 
第十条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都应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  学校采取班级授课制。班额应控制在五十人以内。中心小学应具备二十四个以上班级的规模,完小应根据当地学生的入学情况,保持四至六个班的规模,并逐步撤并到中心小学。
第十二条  学校对休学、转学、借读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休学必须具备休学原因及相关材料,注明休学起止时间。
转进、转出学生,必须有转学证明。
借读学生必须写明借读原因及借读时间。
学校必须对学生休学、转学、借读学生的有关情况作好记载,有关材料要分类入档,妥善保存。
对于县际转学学生应开具县际转学证明并报局基教科批准方可转学。毕业班转学学生须报教育局基教科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三条  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偏概全,只重智育,忽视德育、体育、美育、劳技、心理等方面的全面评价。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全面评价体系,做到既全面,又能突出体现学生的个性素质,每学期末颁发小学生素质综合发展报告册。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良行为的学生,应建立谈心、家访、帮助制度及个案记载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学生流失。学校由少先队大队部组织,采取互助互爱的帮护措施,帮助贫困学生上学。
 
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各科课程,订好各科教学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目标。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教研课改活动。每学期初订好教研计划,确定好教研主题,大力进行课改实践,使教育科研成为落实素质教育的突破口。
第十九条  德育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学校应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地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行为规范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制度,落实班主任工作职责。班主任应自觉贯彻执行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家访制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制度、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制度等。学期末,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准确、全面的思想品德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学生的教育,要体现教育为主、奖惩分明的原则,注重教育艺术,要使正面引导、真情关怀、表彰激励成为学校教育的主旋律,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杜绝歧视学习困难学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育遵循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原则。既注重学生群体的共性,又注重学生的个性。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民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素质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上级的教学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不提前或推迟开学和放假,不随意停课。
第二十四条  合理安排春秋两季的作息时间,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从事教育活动。努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时间。
第二十五条  学校统一使用上级规定的义务教育教材。积极挖掘校本教育资源,开发校本课程。
第二十六条  围绕素质教育,学校应给各学科设立相应的考试检测方法,综合评定学生成绩,全面评估教学质量。
第二十七条  加强体育和美育,逐步完善体育和美育设施,配足专业教师,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审美能力。
第二十八条  教育学生热爱劳动,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提高劳动技能,锻炼劳动意志,珍惜劳动成果。
第二十九条  转变育人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关心学生课余生活,丰富学生课余活动,发展学生特长,培养正当的兴趣爱好,组织学生从事各种有益的社会生活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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