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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准入制”规范中职半工半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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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安排学生到危险和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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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要求,中职学校必须加强对半工半读学生实习指导和生活管理。不得组织一年级学生特别是一年级的“五类学生”开展半工半读;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学生每天顶岗实习劳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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