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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小学老师非法吸储380余万元获刑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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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现代金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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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的一名小学教师从2001年以来,以炒房、开发房地产需要资金为由,非法吸储高达380余万元。当地法院日前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这名教师是以月利率1.5%至2%的高息开始向他人借款,并以其个人名义出具借条、每月支付利息的方式向丽水市莲都区社会公众非法或变相吸收存款,所得款项被用于证券和期货买卖、支付部分借款和利息,其中绝大部分借款至今没有返还给被害人。作者:朱立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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