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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课程标准之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 【字体:

音乐课程标准之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8    
 
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框架
  领域一:感受与鉴赏
  音乐表现要素
  音乐情绪与情感
  音乐体裁与形式
  音乐风格与流派

  领域二:表现
  演唱
  演奏
  综合性艺术表演
  识读乐谱

  领域三:创造
  探索音响与音乐
  即兴创造
  创作实践

  领域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社会生活
  音乐与姊妹艺术
  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分学段的内容标准

  、感受与鉴赏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对于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内容】音乐表现要素
  【标准】1~2年级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歌声时能作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
  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标准】3~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
  【标准】7~9年级
  具有聆听和探索各种音响的兴趣与愿望,能够用不同物体探索不同声音。
  加深对歌声、乐器声的了解和体验。能够说明人声和常见乐器的分类及音色特点。
  能够在感知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表现要素的过程中,了解并评价其音乐表现作用。
  感知音乐的结构,能够简单表述所听音乐不同段落的对比与变化。

  【内容】音乐情绪与情感
  【标准】1~2年级
  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
  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
  【标准】3~6年级
  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
  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标准】7~9年级
  能够主动地体验音乐所表达的各种情感,并能运用音乐表情术语进行描述。
  能够感知音乐情感的发展变化,并能简要地表述或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内容】音乐体裁与形式
  【标准】1~2年级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标准】3~6年级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标准】7~9年级
  聆听大合唱、组歌、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歌剧、舞剧音乐及其他体裁的歌曲和乐曲,并运用各种形式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通过听赏音乐分辨不同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能够结合所听音乐,简单评析音乐体裁与形式对于音乐表现的作用。

  【内容】音乐风格与流派
  【标准】1~2年级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标准】3~6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戏曲、曲艺音乐等,了解其不同的风格。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
  【标准】7~9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其主要的种类、唱腔、风格、流派和代表人物。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并能对其风格特点进行简单评述。
  聆听世界各国优秀音乐作品,了解不同音乐流派的代表人物。

  、表 现
  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内容】演唱
  标准】1~2年级
  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
  能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标准】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恰当的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
  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标准】7~9年级
  能主动地参与各种演唱活动,养成良好的唱歌习惯。
  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歌曲。积极参与齐唱、轮唱及合唱,并对指挥的起、止、表情等作出正确的反应。
  了解变声期嗓音保护的知识,懂得嗓音保护的方法。
  能够简单分析歌曲的特点与风格,表现歌曲的音乐情绪和意境。能对自己、他人、集体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3~5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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