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提出“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由此而知,评判人才首先应把品德放在第一位,要看他的爱国意识怎么样,民族精神怎么样,敬业意识怎么样,个人追求怎么样,责任意识和道德观念怎么样。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写道:“才德具全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很显然,只有荣辱分明、德才兼备之人方可称之为人才。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归根到底要靠一支理想崇高、信念坚定、业技精湛、敬业勤奋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德才兼备的人才具有扎根内心的崇高品格,他们经得住考验,在国家和人民需要的时候,能够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勇挑重担;他们耐得住寂寞,“板凳甘坐十年冷”,几十年如一日埋头钻研,做永不满足的攀登者。荣辱分明、德业兼修的人才,才是我们事业所需的人才。 社会主义荣辱观传承中华民族道德精华,凝结时代精神,是新形势下公民道德建设的指针,是贯彻“以德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荣辱观是一种精神取舍,它为人才培养指明发展方向 何以为荣,何以为耻,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反映出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一个人才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果出了问题,其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就会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就会混沌不清。俗话说“成才先立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才能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因此,必须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人才培养中,使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成为人才的道德准则,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拼搏奉献精神、艰苦创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这种精神源于自身理论学习,含包于道德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与一个人的理论素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加强道德修养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不断加强学习 的过程。它需要人才认真学习历史、哲学、法学、文学等,但主要是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也需要人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事人才工作规章制度,下功夫学习和掌握有关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并积极主动地到实践中去拓宽思路、丰富头脑、感悟真理。 二、荣辱观是一种价值导向,它为人才评价提供价值准则 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是人尽其才的基础和前提。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了社会应褒奖、鼓励、提倡什么,应批评、贬斥、谴责什么,两方面相结合,便成为社会明确的价值评价标准。古人云:“德才相比,德居首位”。因此,需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入人才评价中,加强对品德进行客观定量测评的研究,构建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组成的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为选拔培养和使用大批政治上信得过、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人才提供评判标准,进而在全社会形成杨荣抑耻的价值导向。 三、荣辱观是一种监督体系,它为人才道德修养提供有效监督 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人才接受监督,而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观念,是人才接受监督的思想基础;积极参加党内生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是人才加强道德修养的重要保证。当前在腐朽文化侵蚀渠道增多的情况下,一些人才参加社会活动比较多,与各类人员打交道多,个人支配的时间多,如果不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就可能自我放纵,陷入迷途。因此,荣辱观要求各类人才必须提高接受组织管理和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更需要人才认识到,加强管理和监督决不是和某个人才过不去,而是组织对人才真正的关心爱护,是保证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同时,荣辱观能使人才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定期汇报思想,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和帮助,深入基层让群众能够监督,提供条件让群众有机会监督,端正态度让群众敢于监督,崇荣知耻敞开胸怀让群众乐于监督。如果不能自觉接受监督和制约,就有可能“犯规越野”,断送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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