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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学科学课程改革历史简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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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学科学课程改革历史简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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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8 10: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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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第二个自然教学大纲。因全国多数初小语文教师反对在语文课中承担自然教学任务,教育部又坚持初小不单设自然课,所以这第二个自然教学大纲只规定了高小的自然教学任务,而过去多少年初小都有的自然课或常识课无形中就被砍掉了。 1966-1977年,由于所谓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全国的教育机构和学校普遍陷于半瘫痪状态,此前制定的教学计划、大纲及教材都被否定,而各地自编的《科学常识》大部分不符合小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客观需要,结果导致科学教育质量大幅度下降。 1978-1981年,在社会秩序刚刚从大乱转入初步稳定之后,教育部颁布了第三个全国通用的 《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自然常识教学大纲(试行草案)》。该大纲规定,小学阶段只在最后两年开设《科学常识》课(每周两课时,而低年级的科学课仍然空缺。同时,由于设在高年级的《自然常识》课不仅包括了50年代低、中、高三个年级段自然课的所有内容,还为了“适应现代化的需要”增加了许多当代先进科学技术的内容。所以,当这个大纲的征求意见稿发至各省市时,教师们普遍反映新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偏深、偏重,不适于小学四、五年级(当时全国普遍实行小学五年制学制)学生学习。 1982年秋,基于各方面人士对1978年大纲草案的反馈意见,教青部修改了小学自然教学计划,决定将小学自然课的学习提前至三年级开设,从而使学习时间增加了一年。同时,教育部还委托人民教育出版社生物自然室修订并出版了新的自然教学大纲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第一册教材和教师用书。据当时负责主持编写新大纲和实验教材工作的刘默耕先生回忆,由于该大纲的编写是建立在研究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并辅之以试用教材在国内部分地区的实践结果,“新的这一轮大纲教材总算初步跳出了20世纪40年代的窠臼,走向了世界六七十年代的改革目标”(刘默耕,1998,前言部分,第4页)。 刘默耕先生关于中国小学科学教青改革大事记的记录到此截止,发生在其后的课程改革未及记录与评述。为填补这个空缺,笔者查阅了其他相关文献,现简介如下。 以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新大纲教材的面世为起点,各种改革措施接踵而来。与课程设置有关的实验项目包括:一、由北京教育学院组织编写、科普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一至三年级适用的自然课教材和教参,在北京市300多所小学和部分省、市的实验学校试用并受到欢迎。这是一项与国家教学大纲规定的小学三至五年级自然教学改革几乎同步进行的地区性改革实验。二、1986年初,基于人们对小学低年级开设自然课重要性认识的普遍提高,全国各地自发参与这种试验的学校越来越多,然而可供选择并能与高年级课程配套使用的小学低年级自然教材有限,应各地的要求,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北京市与湖北省的部分优秀自然教师编写了一套供小学一、二年级使用的低年级自然教材和教师用书,推进了小学科学教育向低年级段扩展的进程。三、基于上述两项实验成功的经验和课程专家们对于低年级开设科学课必要性的反复重申,1988年起草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自然教学大纲(初审稿)》和1992年出版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自然教学大纲(试用)》终于将小学自然课的开设时间修订为低、中、高三个阶段,并针对每个阶段做出明确的课时和内容规定,试用稿中还对各项内容要点的教学要求做出了三级规定。这些具体措施使得自然课在整个小学课程计划中的地位得到明显提高,使之建国以来第一次在国家教学大纲中被列为小学阶段的“基础学科”。从国家统一要求的角度看(即不包括各地的自发试验行为),全国小学自然课的设置由此结束了长达三十余年在低年级段不单独设课的历史,《自然》从此成为整个小学阶段全体学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这对进一步推动我国小学科学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加速提高全民族的科学素养无疑是一项巨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我国小学科学教学在整个小学课程计划中所占的地位随着不同时期人们对科学重要性的认识不同,经历了多少个起伏跌宕的过程。而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日渐明显,科学教学在小学课程中也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二)课程目标、内容和教法的演变 正如刘默耕先生在《小学自然课改革探索》一书中指出的,我国古代小学科学课程多以传授知识为主要目标,课程内容大多是前人总结的关于天、地、人、物、衣、食、住、用等方面的经验常识,教学方法则主要采用“老师讲、学生听”的注入式。1903年以后,随着西方科学教青思想传人我国,小学科学课程的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刘默耕先生在“自然教学的沿革”一章中介绍说,清末最初的《格致》课本和民国初年的“理化”课本内容均译自日本的小学科学课本,而日本又是从英美引进的。 自1929年中国制定了第一个自然学科课程标准以后,该标准几经修改一直用到新中国成立前夕。此间的自然(或常识)课教学内容不再从日本引进,而改为从英美引进教育学说指导我国科学课程工作者自编教材。由于年代久远,当时的教材已无从求得,但从1929年出版的《小学自然课程暂行标准》中我们或许能对当时小学科学课程的大概情况了解一斑。该标准开宗明义地规定,小学自然的教学目标有三:即“(一)启发进求理解自然的基本知识,并养成对于科学的研究态度和试验精神。(二)增进利用自然以解决物质和精神生活问题的智能。 “培养欣赏自然,爱护自然的兴趣和理想。”(见课程教材研究所编纂的《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自然·社会·常识·卫生卷》第9至15页)。由此目标出发,教学内容取自存在于儿童身边的“自然现象、生活需要和卫生知能”三大领域,教学方法也强调“以乡土材料为出发点”,为儿童切身需要和儿童所能理解的,“不用或活用教科书”,提供多图表、通俗易懂的参考书,充分利用自然环境为教学场所,以及“引导学生用自己的方法”,“亲身经验”探讨、观察并解决问题的过程,等等。课程设计上提倡从具体的生活问题出发进行“大单元的设计教学”。所有这些侧面都渗透了杜威进步主义教育思想。这些文字材料的确为我们了解当时的情况提供了一定的佐证材料,但是我们不敢由此断定它能全面地反映当时的客观实践情况,因为美好的想法与实际做法之间往往会有一定距离。比如,刘默耕先生就曾说过,在选择要金子还是要点石成金的手指时,“光要金子注重知识,不只是我国的传统,外国也是如此,50年代以前全世界的教育都是如此”(刘默耕,1998,第37页)。这条评论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概括了那个年代自然教学实践中的某些通病。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小学自然课程,受前苏联教育思想的影响比较大。1956年制定的《小学自然教学大纲(草案)》除确认“教给儿童一些初步的自然科学知识,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为自然课的总目标外,还明确规定“使儿童认识一些自然现象间的相互联系,培养儿童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础,破除迷信和偏见”、“培养儿童的爱国主义思想”,“发展儿童的观察力,发展儿童的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等作为自然教学的基本任务。围绕这些教学目标和任务,教材内容主要取材于儿童周围常见的自然现象和事物,编排的顺序则是按主题形式展开的。比如,一年级的学习主题有五个,依次为“秋”“冬”“春”“夏”和“人体和保健”,二年级的学习主题包括“树林”“菜园”和“保健”。依此类推,每个年级有不同的学习主题,内容均是儿童可能感兴趣或对他们的生活有用的(相比之下,高年级的内容离学生的生活较远,未必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尽管当时自然科学的教学是结合语文课进行的,大纲仍详细规定并解释了“课堂观察”“参观”“记载自然历”“自然角”等八种可能使儿童有机会亲身体验做科学的教学方法。所以,从课程编制者的角度说,当时对自然课的期望和计划还是比较理想化的。遗憾的是,“由于教学时间、教师、教材都不落实,低、中年级的科学教育实际上普遍落空了”(李培实,1993,第22页)。 自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受“大跃进”等极左思潮的影响,中国小学自然课程的教学目标定位于“教给儿童初步的自然常识,指导儿童初步认识自然界和人对自然的利用改造……为儿童进一步学习和将来参加劳动准备必要的基础”(见教育部1963年《全日制小学自然教学大纲(草案)》)。在此思想指导下,当时教材的内容过多地强调了自然科学在工农业生产中到的应用,而远离了学生的日常生活经验,导致学生理解不了,学习兴趣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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