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钟梁□方有林 □方: 陈老师,2001年颁行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一改以前长期使用的语文教学大纲的名称,对这种变化的历史轨迹及其必然性如何认识? ■陈:语文教学大纲改为课程标准,可以追溯到1995年人教社在武夷山召开的语文教学大纲修订研讨会。这次会议提出了很多非常好的思想,比如说对语文学科的定位:“语文是人类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载体。”会议提出了把语文教学大纲改为语文课程标准的提议。但是,当时国家教委没有通过。原因有二:一、当时其他学科都称教学大纲,如果语文学科叫课程标准,语文学科与其他各门学科就不一致了。二、尽管在武夷山会议上在教学大纲修订稿上增加了不少操作性的成分;即教与学双方的操作性,但总体而言,这些操作性的成分还不够具体,也不够系统,因此,还达不到名副其实的课程标准的要求。因此,最后仍然称为教学大纲。 严格意义的课程标准,应从学的角度出发。尽管这样做是非常难的。现在,语文教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全国和上海都将语文教学大纲改为课程标准。目前颁行的语文课程标准仅仅迈出了第一步,还不是严格意义伪课程标准。比如,在总体的表述上,有时从教的角度出发,有时从学的角度出发;在表述语言上,也不完整,体现在表述上经常地陷入困境。但毕竟走出了这重要的一步,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语文课程标准还要努力从教法研究的思路上逐步转变到学法的研究上来。 □方:您是怎样看待课程标准对语文学科性质的表述的? ■陈:我认为比教学大纲表述有进步。应当承认,语文是人类文化的载体,但又不仅仅是载体,更需要强调的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于“工具性”与“人文性”,严格地说,二者非处于同一层面上。广义地说,人文相对的是自然;狭义地说,人文相对的是科学。可是,广大语文教育工作者,谁都明白这里所说的“人文性”大体上的指向。它比“思想性”内涵更为丰富,更有光彩。这是目前大家(包括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都比较能够接受的表述。 □方:这次课程标准的颁行是建国以来第8次课程改革的产物。与前7次相比,这次课程改革的主要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陈:国家课程标准是学科教材编写、组织教学、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国家管理和评估课程的基础,体现了国家对各门学科、对各个不同学段教与学的基本要求。 课程改革最终的目的是解放人,重视个体独特的体验、个性发展的需求。课程是学生与教师共同构建的一种教学过程,应当是开放的、动态的,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而又自由发展。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有具体的阐述,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也反复强调了这一点。 义务教育的课程应当有三方面的体现。一是普及性。正如布鲁纳所说,要让普通的学校教给普通的学生。二是基础性。三是发展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课程功能。要使学生在学习语文基础知识、形成语文基本能力(“双基”)的过程中,学会学习,并获得这门学科的正确的价值观。这是非常重要的。 一方面,学会学习,并获得这门学科的正确的价值观的目标,必须建立在“双基”的基础之上。基础教育若不注重“双基”,是一种失误,最终会受到惩罚。前7次的课程改革的历史事实一再证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语文学科又不能以“双基”作为唯一目标,还要以“双基”为基点,在过程中学会学习并获得这门学科正确的价值观。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一句名言所说:“在知识的大厦中,最重要的是教会学生自己学习。”它表述得非常准确。最重要的不等于所有的,必须通过一个过程才能达到学会学习的目的。正如对“教是为了达到不需要再教”这句话的理解一样。要达到不需要再教,要经过一个教的过程才能达到。在学习语文基础知识,形成语文基本能力的过程中才能学会学习并获得正确的价值观(情感),这是我们语文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中比较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 第二,是课程结构。要努力突破学科本位、学科过多的框架,要努力做到均衡、综合、选择。我认为语文学科要与其他学科杂交。语文学科在发展中离不开其他学科,的支持,正像其他学科发展也离不开语文学科一样。教学本身是一个生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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